广东服刑因暴力劝烟被判加刑8个月
作为一名在烟评领域深耕多年的编辑,我深知香烟不仅是一种消费品,更承载着复杂的社会文化。今天,我要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服刑期间的暴力劝烟事件。2013年,雷因被判入狱,2014年,他在狱中因暴力劝阻他人烟,他人骨折,最终被加刑8个月。这起事件不仅揭示了中的暴力问题,也引发了人们对戒烟和社会责任的思考。
雷曾因被判入狱服刑,在狱中服刑期间,他为了劝阻其他罪犯戒烟,竟用拳头殴打致他人骨折。近,广东乐昌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雷有期徒刑8个月,加前罪余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9个月20天,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9月29。雷因犯罪被广东省增城市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年12月3入广东省从化服刑(原广东省乐昌坪石)。
2014年3月3上午,雷在从化医院监区看到罪犯贺某在耳朵上夹了一支香烟,遂对其进行劝阻,但不听劝,双方继而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雷用拳头殴打贺某脸部几拳,并将其推倒在地继续殴打,后被在场的其他服刑人员及赶来的值班制止。经鉴定,贺某右锁骨骨折,属轻伤二级。
经审理认为,雷无视国家法律,在服刑期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在前罪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情形下又犯新罪,应将新犯故意伤害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尚未执行的刑罚合并执行。鉴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感谢各位读者关注这起特殊事件,它提醒我们,无论身处何种环境,都应该以和平、理的解决问题。作为一名烟评编辑,我将继续关注香烟相关的社会现象,为大家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