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条例征求意见,市民劝阻烟被拒可报警
大家好,我是烟评网站的编辑顾衡。作为一名理科出身的测评编辑,我对烟草行业有着严谨的态度。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是关于《重庆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草案的最新消息。这个条例草案的出台,标志着西南地区公共场所禁烟法律条例的诞生。在全面禁烟的18类场所中,市民若在劝阻烟被拒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10报警。这样的规定,无疑是对公共健康的极大保障。
禁烟场所市民劝阻烟被拒可报警
中国禁烟网讯:继,上海,广州,银川,杭州颁布公共场所禁烟条例后,《重庆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草案前已征求意见阶段,有望年内出台。
据悉,此《条例》出台后,有可能是西南地区首部针对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条例。
18类场所全面禁烟
《条例》草案规定,本市公共场所,工作场所,要全面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所谓二手烟草烟雾,是指从卷烟或其他烟草制品散发的,以及由烟者呼出的烟草烟雾。
哪些场所要禁烟?《条例》草案规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室内外场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文化场馆,商品批发,零售营业场所,旅馆,酒店,餐饮店等的室内场所,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的室内外场所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院,疗养院的室内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其售票厅(室),等候厅(室)及网吧等18类场所全面禁烟。
值得注意的是,公园,广场举行等重大活动时的室外场所,电梯内及其等候区域也列入其中,成为禁烟场所。
禁烟场所劝阻烟被拒,可打110报案
对于禁烟,最难的要算如何劝阻烟者了。://
《条例》草案规定,禁止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建立禁理制度,主动向公众告知禁烟规定,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和电话;不设置与烟有关的;对在场所内烟的,应劝停其烟;不听劝阻并影响公共秩序的,可拨打110向交巡警报警。
禁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违反上述规定的,将由相应的上级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禁烟场所烟不听劝,罚款200元
在禁烟场所烟且不听劝阻的,由相应的部门,交巡警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烟或离开禁烟场所,如果烟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或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将由部门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草案还规定,出租车,公共(电)汽车,轨道交通,客轮渡驾驶员在车内烟的,乘客有权劝其停止烟,对不听劝阻者,出租车乘客有权拒付车费,公共电汽车,轨道交通,客轮渡乘客有权向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大家的阅读,我是顾衡。希望大家能够更加关注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让我们共同努力,一个无烟的环境,为公共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