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的哥车内烟罚款200元
作为一名在烟评领域深耕多年的编辑,我对兰州出租车禁烟新规有着深刻的关注。今天,我要为大家解读的是兰州市城运处最新下发的通知,对违规烟的出租车驾驶员将实施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作为一名理科出身的测评编辑,我深知数据的重要,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会用客观的数据和事实,为大家呈现这一新规的具体内容和影响。
3月22,记者从兰州市城运处了解到,针对当前兰州市出租车禁烟不容乐观的现状,3月20,城运处向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下发通知,要求各车行切实做好出租车驾驶员车厢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从即起,对车内违规烟驾驶员,将严格依据《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烟条例》第22条有关规定,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
据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委批准发布并于2014年4月1起实施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不在车内烟是出租车驾驶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烟条例》也规定,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为禁止烟场所。
该《条例》于2014年1月1起施行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批评教育、警示训诫作为出租车驾驶员违规烟的主要处理手段,鲜有经济处罚案例。仅在2015年2月对一起兰州市控烟投诉热线12320转办的,乘客投诉出租车驾驶员烟案的当事驾驶员进行了200元处罚。
今年3月17至18,兰州市检查组在对出租车汽车禁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兰州市个别出租车行对贯彻执行《条例》不够,部分驾驶员依然存在车内烟、车内设有烟灰缸、不及时劝阻乘客烟、禁烟标识有污迹或损毁等现象,出租汽车行业禁烟工作不容乐观。从目前情况看,单纯依警示教育纠正出租车驾驶员车厢内烟的陋习收效甚微,有必要从经济处罚入手对违规驾驶员进行有效震慑。
为此,兰州市城运处要求各出租车行与每位驾驶员签订贯彻执行《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烟条例》责任书。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应主动劝阻乘客烟,当好《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烟条例》贯彻落实的宣传员、员,共建无烟乘车环境。今后,驾驶员若有在车内烟、摆放烟灰缸等违法《控烟条例》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按规定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
兰州市城运处提醒广大市民,因涉及行政处罚,市民在投诉反映出租车驾驶员烟问题时,要证据充分、举证,最好利用手机拍取驾驶员营运时车厢内烟的照片或视频资料,便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查证处罚。
希望通过我的解读,大家能够更加了解兰州市的禁烟政策,同时也提醒广大出租车驾驶员,车内烟不仅违法,还会影响乘客的健康。作为一名烟评编辑,我始终秉持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大家提供最真实的信息。感谢大家的阅读,我是顾衡,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