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征求意见,违禁罚500元
大家好,我是烟评网站的编辑顾衡。作为一名理科出身的测评编辑,我对烟草行业有着严谨的态度。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是武汉市的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根据最新的征求意见稿,个人在禁烟公共场所烟将面临500元的罚款,而经营场所违禁则可被罚款2万元。这样的规定无疑将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的控烟力度,保护公众的健康。接下来,我将详细为大家解读这份条例的内容。
个人在禁烟公共场所烟,将罚款500元;经营场所违禁则处罚2万元……武汉市法制办近公布《武汉市公共场所控制烟条例(征求意见稿)》,力争进一步烟草危害。

征求意见稿明确,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烟;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场所,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的室外区域,以及体育健身场馆等区域均禁烟。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3年内烟场所,包括歌舞厅、卡拉OK厅等室内文化所,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餐饮服务场所,洗浴足浴、按摩保健等休闲服务场所,其经营者应划定非烟区。
征求意见稿明确,如个人在禁止烟场所烟的,由有关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以2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以500元罚款。禁烟或烟场所经营管理者,如未做好控烟工作,由有关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仍不改正的,处2万元罚款。
据悉,武汉市、区将控烟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目标。武汉市及其会将《武汉市公共场所控制烟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
感谢大家的阅读,我是烟评网站的编辑顾衡。希望通过我的解读,大家对武汉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请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我们将为大家带来更多关于烟草行业的专业解读和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