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偷油烟引发火灾身亡,家属索赔68万
作为一名有着多年食品检测实验室经验的测评编辑,我对各类事故案例总是着冷静客观的态度。今天,我要讲述的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故事。2013年12月19,一名司机在偷油过程中不慎引发火灾,最终不幸丧生。这起事故不仅给家属带来了巨大的伤痛,也引发了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深思。作为一名编辑,我深知责任重大,希望让更多的人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
在运输的途中与同事刘某起意“偷油”时,司机张某烟被“引火烧身”致死。张某的家属认为,张某供职的公司对员工没有尽到管理、培训责任,刘某在事发时未及时施救,造成张某的死亡,将公司和刘某起诉至,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共68万余元。
昨下午,此案在房山开庭。被告公司称张某偷油死亡系其自己偷油造成,并非履行职务,与公司工作和管理没有关系。刘某的家属也指出,张某烟“引火烧身”,后果应由其本人承担。
司机偷油殒命 同行者获刑
新京报记者在庭审中得知,2013年12月19下午1点,在金亿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金亿航公司)从事运输工作的司机张某与刘某,开车从天津运输芳烃回公司。途经房山区阳镇南六环阳出口时,两人从油罐车“偷油”卖给一收油的商户。
刘某在归案后回忆,在偷油过程中,因作不当阀门未及时关闭,在堵阀门过程中,一些油到二人身上。很多油泄漏到道路上,二人担心路政罚款,就急忙驾车离开。在车里张某随手点燃了一支香烟。
“他用打火机开始点烟,然后我就听见‘砰’的一下,他全身都开始着火,我赶紧停车,他打开车门跳了下去。”据刘某归案后供述,在扑灭了车厢内的火后,未找到张某,便驾车离开。
之后张某被发现在路边绿化带中,全身多处被烧黑,已没了呼。经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系被烧死。刘某后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因认为金亿航公司在管理和培训员工上未尽职责,同行的刘某没有及时施救,在处理完后事后,张某家属将刘某和金亿航公司起诉至,索赔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多项赔偿68万余元。
被告公司称偷油非履职行为
据了解,张某和刘某所驾车辆挂在金亿航公司。张某家属称,在入职时,公司未对二人进行岗前培训。
张某家属人提出,刘某作为公司雇员,从事相关危险品运输,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在履行职务时,张某发生危险威生命时,刘某没有履行立刻救人的义务,张某最终失去生命。金亿航公司作为雇主,没有对两人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发生危险时,他们无法救人和自救。公司和刘某均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金亿航公司方辩称,张某偷油死亡,并非履行职务,张某死亡的后果是其自己偷油造成,与公司工作和管理没有关系。同时该公司每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问题是此行业的重中之重,烟行为更是被明令禁止的。
刘某的妻子称,事发时,张某明知车里装的是易燃易爆物品,还点烟,责任在自己,后果应由其本人承担。
作为烟评网站的编辑,我深知每一个生命的宝贵。这起事故再次提醒我们,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都要时刻注意安全,遵守规章制度。在此,我也要感谢读者们的关注,希望我们共同努力,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