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街头香烟广告泛滥,违反广告法引争议

作为一名在烟评领域深耕多年的编辑,顾衡今天要和大家探讨一个关于香烟广告的问题。近,铜川市区售卖香烟的商店门口一夜之间张贴了大量新上市的一种香烟的广告,这一现象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和不满。作为编辑,我深知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此次事件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更对公众造成了不良影响。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详细解析这一事件,敬请关注。


在铜川市区售卖香烟的商店门口一夜之间张贴了大量新上市的一种香烟的广告,店家称是烟草公司让张贴的,而铜川市烟草公司相关负责人却称:不知情,张贴广告页不是从烟草公司出去的。


近,媒体接到市民称:在铜川市街头,售卖香烟的商店门口一夜之间都张贴了最新上市的一种香烟的广告张贴画,严重违反《广告法》。“烟草公司为了盈利,竟致法律为儿戏,在公众场所张贴烟草广告,实在是过分了。”市民刘先生对铜川市烟草公司这种行为很是愤慨。

8月2下午,记者就街头张贴烟草广告的事情到铜川市烟草公司了解情况时,烟草公司营销中心负责人称:从来没见过这种广告张贴画,并且保证张贴画不是从烟草公司出去的,并称该种香烟还未在铜川上市。

记者再次对售卖香烟的数家商店进行了调查了解,该种香烟不但在店里有售,因为是新品,一周只提供两条。店家反映称,广告张贴画也是烟草公司配送香烟时给发的,要求张贴。

铜川市工商局商广科负责人表示,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广告法发布烟草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部门先进行调查,查清这些违法烟草张贴画是谁张贴的,如果调查不清,只能由工商部门进行清除”铜川市工商局商广科负责人无奈的说。


铜川街头香烟广告泛滥事件引发了公众对广告法执行的关注,也提醒了我们,作为媒体人,我们有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曝光和。感谢大家的阅读,我是顾衡,让我们共同关注烟草行业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