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售烟四人被捕,非法经营额高达400万
作为一名在烟评领域深耕多年的编辑,我对烟草市场的动态始终着高度的关注。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则关于非法销售香烟的案件。2015年以来,四川、天津、云南等地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等平台非法销售香烟,涉案金额高达400余万元。作为一名理科出身的测评编辑,我对这类案件总是冷静客观的态度,希望通过我的分析,能让读者对这一现象有更深入的了解。
2015年以来,住四川、天津、云南等地的犯罪嫌疑人曾某某、邓某某、刘某、杨某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等络发布销售香烟的信息,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烟草专卖品。
交易中,从购买者到卖家,中间有层层上线,各层上线从购买者的微信或支付宝的付款中扣除利润,卖家直接采用快递、物邮寄等运输将销售的香烟发给购买者。四人中,非法营业额达400余万元。
该案经湖南省古丈县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曾某某、邓某某、刘某、杨某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许可证,通过络销售烟草专卖品,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
7月21,古丈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曾某某、邓某某、刘某、杨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感谢各位读者对烟草市场的关注,希望通过我的分享,能让大家对非法销售香烟的现象有更清晰的认识。作为一名烟评编辑,我会继续为大家带来更多有关烟草市场的资讯,敬请期待。